学院根据日前下发的《美术学院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复核的通知》,已按计划完成综合测评的复核工作。现就有关结果作如下公布:
1、本次复核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过程公开透明,并全程录制视频,没有出现同学干扰复核工作的现象。
2、本次复核工作核定的最终结果参见附件。
3、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查看有关视频,或向团总支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16年9月24日至9月26日
联系电话:0376--6391269
地点:美术学院304办公室
美术学院团总支
201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