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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硕师计划”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3-09-23 17:06:43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3〕10号)精神、我校《关于做好2014年“硕师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为保证本年度美术学院“硕师计划”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美术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细则

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美术学院第一时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拟定美术学院“硕师计划”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集相关人员制订《美术学院“硕师计划”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二、宣传发动

学院组织相关教学班级通过班会、网络、飞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做到不漏、不迟、全面的传达美术学院2014年硕师计划推荐工作的相关信息,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知情权。

三、集中传达文件精神、组织报名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进行集中传达文件精神,细致讲解本次推荐的基本条件、推荐名额、推荐程序、推荐要求等。组织确定报名同学填写《信阳师范学院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表》。

四、对已报名者进行审查、筛选

对已填写《信阳师范学院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表》的报名者进行审查、筛选。

审查、筛选原则如下:

(一)必须具备以下四条: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专业主干课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40%以内;

3、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体、音、美专业可适当放宽);

4、具备教师资格,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警告及其以上纪律处分者;

3、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三)同等条件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较强,在学科技能竞赛等实践创新活动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厅级奖励或在校学习期间在CN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及参加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学生优先。

在符合以上所列基本原则之后,审查、筛选排名办法如下:

(一)以报名者的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序。

(二)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相等的,以前三学年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排序。

(三)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相等、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相等,以前三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序。

五、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由美术学院“硕师计划”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核,在所有报名者中,按上述原则排定先后顺序,由高自低拟定2名推荐者,1名后备推荐者。上述拟定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

六、确定上报名单

在公示无异议后,由美术学院“硕师计划”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定2名推荐者,1名后备推荐者名单,整理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美术学院

2013年9月23日

另:

2010级美术学专业全体同学综合测评、专业主干课成绩排名已整理出,在学院网页“学团工作”专栏已公示,2010级美术学专业全体同学可查询。